一、適用范圍
適用于二級注冊建筑師、一級注冊建筑師(只限于辦理預注冊)、注冊工程師(只限于辦理預注冊)的申請和辦理。
二、辦理事項
包括:初始注冊、變更注冊、延續注冊、更改、補辦注冊、注銷注冊、預注冊、二級未注冊證明申請等。
三、辦理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國務院184號令);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實施細則(建設部令第167號);
(三)《關于增加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人員照片和手寫簽名圖片信息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設函〔2012〕7號);
(四)《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293號 ;
(五)《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37號
(六)《關于完善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個人執業資格行政審批審查有關工作的通知》(建辦人〔2009〕13號);
(七)《全國建筑師管理委員會秘書處關于進一步推行一級注冊建筑師電子化注冊管理工作的通知》(注建秘〔2017〕18號);
(八)《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取消部分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的決定(建法規〔2019〕6號);
(九)《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取消部分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第二批)的決定》(建法規〔2020〕2號)。
四、實施主體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五、決定機構
北京市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
六、審批數量
無限制(取得相應專業執業資格證書人員)
七、辦理條件
(一)申請人條件
1.依法取得相應專業執業資格證書或者互認資格證書;
2.只受聘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單位(以下簡稱聘用單位);
3.達到繼續教育要求;
4.沒有下列不予注冊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注冊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2.因從事勘察設計或者相關業務受到刑事處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2年的;
3.法律、法規規定不予注冊的其他情形。
八、電子申報流程及提交材料清單
(一)申報二級注冊建筑師注冊,登錄北京市政務服務網站辦理。
https://recept.banshi.beijing.gov.cn/online/accept#/accept/entry?matterType=single&matterId=1111819418&bizMode=normal&openRouteEnvFlag=prod
九、注意事項
(一)初始注冊
1.外地考取資格到北京初始注冊的,需外地注冊管理機構出具未注冊證明,并登錄北京市政務服務網站辦理;
2北京考取資格到外埠注冊的,可根據需要到北京市注冊建筑師注冊管理辦公室窗口開具未注冊證明。
(二)延續注冊
1.申報人員需達到北京市繼續教育學時管理的有關要求。
2.繼續教育學時有效時間參照:
例:2023年上半年提交的建筑師材料,需附上2021年7月1日以后的繼續教育學時證明;2023年下半年提交的建筑師材料,需附上2022年1月1日以后的繼續教育學時證明。
(三)變更注冊
1.外埠變更注冊到本市,需原地方注冊管理機構出具意見后,登錄北京市政務服務網申報;
2.本市變更注冊至外埠的,到北京市注冊建筑師注冊管理辦公室窗口辦理,提交原聘用單位工作調動說明或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說明文件原件和變更申請表進行辦理(收取原件)。持蓋章后的變更注冊申請表到外埠注冊管理機構辦理注冊申報。
(四)注銷注冊
1.已離職注冊人員注銷申請表可以不蓋單位公章;
2.注銷后再次注冊,按變更注冊辦理。在本市注銷的登錄北京市政務服務網申報;在外埠注銷的,按照外埠變更注冊到本市進行辦理。
(五)預注冊
1.初始注冊申請表或變更注冊申請表;
2.新聘用單位蓋章;
3.申請人辦理需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介紹信;
4.非申請人辦理需攜帶申請人手寫簽名的授權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授權委托書;
5.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原聘用單位工作調動說明或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說明文件原件一份、勞動合同一份加蓋單位公章、注冊失效的需提供繼續教育學時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或繼續教育承諾書;
6.受理方式:現場辦理;
7.預注冊申請表下載詳見附件。
(七)開具二級注冊建筑師未注冊證明
1.申請人辦理需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非申請人辦理需攜帶申請人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 原聘用單位工作調動說明或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說明文件原件一份;
4.申請人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資格證書承諾書;
5.情況說明(無固定格式,包含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證件號碼、執業資格證書號、擬注冊省份及注冊單位名稱);
6.受理方式:現場辦理;
注:一級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預注冊業務參照此文件相應內容執行。
十、審批時限
法定辦結時限20個工作日;承諾辦結時限10個工作日。
辦件承諾辦結時限說明:初始注冊20個工作日(不含公示期10個工作日);其他辦理事項10個工作日。(承諾時限為辦理流程中“審查與決定”環節的計時時限)
十一、審批收費依據及標準
(一)收費環節:無
(二)收費項目:無
(三)收費依據:無
(四)收費標準:無
十二、審批結果
行政許可決定書
不予許可決定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注冊建筑師注冊證書
不予受理通知書
十三、結果送達
二級注冊建筑師初始注冊公告結果在北京市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北京工程勘察設計協會)網站發布,查閱信息后自行刻制注冊執業印章。(其他專業請查閱住房城鄉建設部官網)
頒證與送達:可在北京市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綜合服務窗口領取或辦理郵寄送達。
十四、申請人權利和義務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第十四條,申請人享有以下權利:
對決定不予注冊的,申請人有權知道不予注冊的理由,如有異議的,申請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復議。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實施細則》第四十條,申請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申請人不得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注冊。
十五、辦理地點及時間
北京市注冊建筑師注冊管理辦公室窗口:(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南禮士路二條二號院2號樓102室)
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30
咨詢電話:010-68015437
十六、監督和投訴渠道
投訴電話:010-12345